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11-16

标题:地下热水和温泉入户

我是北京人,想在泗村店燕云小镇买房,开发商说这里是温泉入户,但是这里收热水费的工作人员倒不说是温泉水,只说是地下热水,抽上来就八十度。另外热水的主要水源为地下热水,“温泉水”是开发商宣传行为,目前管理方式主要由国土部门对打井进行管理。那么我们买房人怎样确定是不是真温泉,政府是不是应该要求开发商做温泉水的检测报告,并强令要求开发商将温泉矿开采证和水质监测报告列入购房合同中,并公布在售楼处,明示购房者。请政府帮助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1-27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武清区泗村店燕云小镇地下热水问题,我局已于11月18日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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