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3周岁零3个月)为天津市北辰区户口,单位集体户,我现在的工作常驻地为山西省大同市,孩子也随我留在大同,孩子社保在天津已交,近期孩子生病,分别在大同市晋柴医院(二乙级)和大同市一医院(三甲级)住院治疗,为急诊住院,请问孩子的住院费用可否报销,报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盼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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