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11-15

标题:异地医疗报销手续

我和孩子(3周岁零3个月)为天津市北辰区户口,单位集体户,我现在的工作常驻地为山西省大同市,孩子也随我留在大同,孩子社保在天津已交,近期孩子生病,分别在大同市晋柴医院(二乙级)和大同市一医院(三甲级)住院治疗,为急诊住院,请问孩子的住院费用可否报销,报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盼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1-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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