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11-14

标题:供热站出尔反尔

依规定,暖气报停应在9月30日前办理。我是北辰区富锦华庭业主,在九月底去新城供热站报停缴费,被工作人员告知当时还未开始收费,让我留下联系方式,承诺9月30号以后也可办理报停业务。可是前天又说不能办理报停了,只能交全款。原因是开发商跟他们没有交接,没有交接的话为什么能交全款?为什么能正常供热?简直笑话!求合理解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2-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由于您家所在小区供热设施不合格,未能与供热站办理交接手续,现小区仍由开发建设单位继续保驾,如有供热问题您可继续联系物业进行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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