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交管部门: 本人驾驶江淮同悦小型汽车(津H29588)于2015年10月17日16点40分在蓟县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口被摄录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本人现申请复议,请求有关部门调取当时录像,查看两个红绿灯是否全部开启,如有一处损坏,本人申请撤掉违章。 被摄录车辆车主 2015年11月13日
蓟县交管部门:
本人驾驶江淮同悦小型汽车(津H29588)于2015年10月17日16点40分在蓟县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口被摄录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本人现申请复议,请求有关部门调取当时录像,查看两个红绿灯是否全部开启,如有一处损坏,本人申请撤掉违章。
被摄录车辆车主
2015年11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同时,您所反映的问题超出我部门答复范围,建议您咨询公安交管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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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您所反映的问题超出我部门答复范围,建议您咨询公安交管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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