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物价局、武清区建委进行了认真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武清区物价局:
1、根据区物价局对城区部分供暖企业供暖成本调查,目前,虽然燃煤价格有所下降,但影响燃煤供暖的企业运营成本居高不下,主要因素包括环保费用、维修维护费用、人员工资等的增加。如和平里供热站,因环保2014供暖季新增工业用碱近200吨,仅此一项增加费用成本66万元。
2、为落实天津市政府提出的蓝天工程,从2013年起,全市开始了大规模煤改燃工作,至2014供暖季,外环线以内的市区已全部完成提升改造。根据天津市供热办测算,同等条件下燃气供暖成本约每平方米40元左右。随着国家对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从2015年起,我区已陆续开展煤改燃工作。
武清区建委: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九条: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目前各供热站已陆续点火,15号达标供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