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11-10

标题:国环供热

在天气突然转冷的情况下,武清区内和平里、栖仙公寓等供热公司提前低温运行深得民心。可是国环供热公司,给其客服打电话哀求为了老小提前几天低温运行,直到今天还没低温运行,天气预报说明后天可能还要下雨,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再次请求早点儿低温运行开始吧!多为民着想,不要等到收费时闹矛盾。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1-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九条: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目前各供热站已陆续点火,15号达标供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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