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5-11-09

标题:现在东疆管委会房管局办理房本还要收取外地人社保缴纳证明

您好,我是一名来津投资的外地人,2014年3月在东疆万科东海岸购买了一套住宅,今年10月向东疆管委会房管局提交了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相关资料,上周该房管局工作人员通知我去领房屋产权证,却突然提出要补交外地人社保证明,而将我的房本扣押。天津市今年已经出台了取消限购政策,在办理房本时工作人员并未要求提交社保证明材料,东疆作为天津的自贸区区域,工作人员的这种工作水平和服务态度实在让我们这些来津投资的外地人寒心。请求帮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1-17 是否超时:否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11日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的相关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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