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购买格普澜轩系天津市和平房地产第二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开发商至今仍以没有发票不给办理产权证。此问题在区房管局咨询反映过未果,也多次联系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一直采取拖延的态度不予回复,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何时才能办理产权证,或是采取什么办法才能办理?
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9日
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9日
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和平区格普澜轩产权办证问题,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已于11月12日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和平区格普澜轩产权办证问题,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已于11月12日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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