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5-11-06

标题:新生儿出生医疗费用垫付社保报销问题

您好。我是本市户口居民。我的两个孩子都在武警平津医院出生,出生后都遇到了医疗费用社保垫付报销问题。按照河东区向阳楼街道社保部门的要求,新生儿出生医疗费用垫付报销需提交多项票据材料,其中有一项是新生儿的医院病案首页和出院小结。但是,武警医院病案室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医院从不给新生儿提供这种材料,我的两个孩子都因为无法获得这个材料而无法报销相关费用。钱虽不多只有几百元,这种事情的发生让人难以理解。人力社保部门对垫付报销的手续有严格的要求,但是这种要求与某些医院的做法不符,神仙打架,小鬼遭殃,最终结果却让百姓权益受损。我相信我不是一个遇到这个问题的居民,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热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改进工作,真正让有利于百姓的好事落到实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1-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新生儿医疗费垫付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作出解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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