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5-11-05

标题:交通违章

振华东道单行路限行时间早8点---晚17点,但是我(19点05分)没在限行时间内通过此路段反而被拍到,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详见附件截图。

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违法地点:振华东道友谊处(京塘公路至团结路)

摄录大队: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违法行为地:武清支队

希望能尽快答复。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1-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您反映振华东道19时05分被摄录问题,该处单行路的限行时间为早8时至晚21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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