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11-02

标题:炉窑资质并入冶金总承包的适用性

2015年住建部颁发了新的资质标准,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取消,并入冶金总承包,对这个转变的解释我们现在有个疑问,就是我们再干炉窑工程时拿着冶金总承包的资质对方就会认可吗,在这一方面贵委有没有相关的说法让业主及我们在干炉窑工程时都可以参照执行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1-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

尊敬的居民:

您好,我委已与您联系,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解答。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您所提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我委已转发文件并施行。如出现您担心的问题,属于业主单位违法违规,市、区建设管理部门均可依法予以纠正。通过我委的解答,您已清晰了解相关规定,对答复表示满意。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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