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婚假的使用问题。现行劳动法规定的婚假天数是否应于结婚当年一次性使用?能否分多次使用?是否可以跨年使用?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婚假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婚假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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