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物价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自2014年5月1日起,政府制定的武清区居民热水价格标准为每吨8元。
2、居民于2014年5月1日后未购买热水且未换表的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每吨5元的存量热水。
3、如果您在换表前是每吨5元的存量热水,换表后供水企业按每吨8元转存。
如您还有疑问,请您携带相关证据到武清区物价局检查所或拨打举报电话(29342610)进行举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物价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