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买房后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今年我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生态城的房产,9月份我去办组合贷款,被告知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问原因是现房直接出的房本,没有房管局的备案,不予办理。
但是,其他人员也是同样的情况,都给办理了,为什么我不给办理。
在如今,社会发展体制健全的我国,为什么还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而且,市政府鼓励市民采用公积金贷款。
首先我澄清几点:
一 我的房产是正规商品房,房管局出的正规房本。
二 每月公积金缴纳正常
三 本人遵纪守法,信贷正常。为什么不能给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