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仙公寓物业公司对于栖仙公寓东区10号楼五门后管道间漏水,致使地下室物品被浸泡的问题推诿,不给予解决。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责任很清楚。地下室物品还在浸泡之中,肯请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通利公司已责成物业进行调查处理。 谢谢! 武清区政府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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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通利公司已责成物业进行调查处理。
谢谢!
武清区政府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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