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5-10-26

标题:关于领取生育津贴提供独生子女证的问题

领导,您好!我于2015年7月1日在河北省生一男孩,在天津滨海新区缴纳社保,由于办独生子女证的程序较为繁琐。新的政策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不用提供独生子女证。我想请问生育津贴的最晚申报时限是什么时候,我是否能在2016年申报生育津贴?另外,我是异地生产,是否可以在2016年报销住院生产费用?多谢解答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0-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具体经办业务建议其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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