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10-26

标题:咨询一下北辰区西提头芦新河社保问题

本人父母是北辰区西提头芦新河村村民,想咨询一下养老保险问题。现在芦新河村以纳入西堤头示范镇二期拆迁村,村民领到了极其微小的拆迁补偿款,父母年龄以接近60周岁,想购买养老保险。根据《通知》还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问题作出了规定: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照本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40%或35%或3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3年一次性缴纳15年的缴费标准分别为84000元、73500元、63000元。那我父母能否享受这个政策购买养老保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0-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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