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租房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租房的问题。本人天津市户口,1970年生人,四十五岁,一直和父母居住,因为没有住房所以晚婚,2013年结婚,女方是属再婚,婚后一直在外租房,因一直没房所以于2015年离婚了,没有财产问题,也没有房产问题,我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都需要哪些材料?不要让我去当地房管局咨询,因为房管局的同志工作很忙。我离婚后,我的配偶户口还在我们的户口上,是否需要配偶迁走户口我才能申请公租房?请给出具体的需要的材料,因为我不想跑N次,也凑不齐所有材料。还有我想提个建议,房管局只有一个窗口办理先期的问题,能否多开几个窗口,或者实行多窗口专人负责,那样一对一的咨询对于我们来讲是在贴心不过了。那样老百姓就不会在跑冤枉路了,因为还有工作。还有我想抱怨一下,像我四十五岁还没有房子的老百姓,国家能否关心一下,我们才是最需要国家帮助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