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5-10-22

标题:和平劳动局与河东劳动局告知的退工情况不一致,使得本人档案一直被搁置.请和平与河东区劳动局给予解决

本人于2015年9月23日与天津东昇商务国际旅行社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将档案交予我个人去办理档案托管手续,但是本人前往河东劳动局后,被告知本人无法办理该手续,并系统上显示本人未办理退工手续。现本人将档案交由原公司(天津东昇商务国际旅行社)人事办理手续。原公司人事多次来往于和平劳动局与河东劳动局之间,和平劳动局的系统上显示已办理退工,但河东劳动局一直告知系统上显示未办理退工,使得本人的档案一直未能办理托管手续。现请和平劳动局与河东劳动局给予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0-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退工信息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作出解释并为其提供区县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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