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冯**: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尊敬的冯**: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燃气相关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 因为通气时表已过期,超过三年,必须回厂验表,所以只有表验完才行。已告知您听从开发商、物业通知,联系施工队打压合格后方可通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