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贷款购买公产房的产权问题
我于13年用津房置换公易贷抵押贷款购买和平区公产房一套,政府允许购买公产房产权后,本人提出想购买该公产房产权,但是房管部门提出该房是贷款买房,不能购买产权。我认为,我利用抵押贷款购买了该公产房,该房子已经属于我个人,贷款关系是我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和商品房贷款应该是一样的,贷款买商品房,可以办产权证,同样的道理,应该允许我购买该公产房的产权。
请房管部门予以解答,谢谢。
我于13年用津房置换公易贷抵押贷款购买和平区公产房一套,政府允许购买公产房产权后,本人提出想购买该公产房产权,但是房管部门提出该房是贷款买房,不能购买产权。我认为,我利用抵押贷款购买了该公产房,该房子已经属于我个人,贷款关系是我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和商品房贷款应该是一样的,贷款买商品房,可以办产权证,同样的道理,应该允许我购买该公产房的产权。
请房管部门予以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