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暖面积局部坡顶按照整体坡顶计算,要求重新核算
领导您好。我是塘沽开发区贝肯山4-2-601的业主。我家我家建筑面积103平,因为是顶楼,局部坡顶,核算计费面积为128平。核算高度为4.15米,供暖面积差异过大。此问题已在“查询码 3392202756”中反映过。给予答复本人不认可。
首先,供热相关职能部门“未”重新核算,也“未”告知核算结果及相关核算依据及过程。从未告知我们。
其次,我家是局部坡顶,相关部门却按照整体坡顶计算。
综上,我要求复测。
请领导让居民的供暖费交的安心、踏实。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