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耿** 提问时间:2015-10-15

标题:社保转移问题

您好!

我是在津务工外来人员,2008年至2013年公司有给交社保,2013年离职后将社保转移到山东老家自己续交,但2015年没有续交,现在我又回天津工作,请问一下,我的社保怎么办理?2015年的还用补缴吗?转移到山东的社保可以再转回来吗?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0-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移的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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