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10-12

标题:关于单位未给上生育险,生育津贴找谁要

本人因各种原因在40岁才生宝宝,单位从1998年停产至今,在2014年11月开始办理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我的年龄属于归属40-50进托管中心在办理相关工资、药费等问题时没有给我补生育津贴这一部分。主要关键问题是我从1997年开始参加工作至2014年10月份一直没有给我上生育保险,至在2014年11月份才给上的生育险。这种情况是不是还的原单位给我解决问题。(再就是我高龄产妇生育津贴应该是几个月)

谢谢我期盼给我一个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0-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生育津贴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作出政策解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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