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社保相关事宜
您好!
以下为咨询事宜,盼能够书面详细回复。谢谢!
我是天津武清人(非农业户口),
2006~2014年在烟台的一个合资公司上班,
社保也是06年起在烟台那边公司给缴纳的。
14年7月份我离职离开烟台回到了武清,
目前因有其他事情一直也没再找工作上班。
问题一,
当时发放给我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个人账户里还有几千元钱,
现阶段这个钱我能否取出来吗?怎么规定的?
问题二,
另外如果我以后在武清上班的话,
之前烟台缴纳的保险都能转到武清吗?
中间间隔1-2年没上班保险转移的话是否有影响?
以上盼详细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