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5-10-06

标题:关于事业单位录用时签署五年内不可流动的承诺

您好,考生通过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后录取,办理手续阶段被要求书写了一份“5年内不流动”的承诺,那么是否代表5年内都不能重新考取其他单位,必须在此单位任职了呢?被要求写这样的承诺是否合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0-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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