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10-03

标题:大良镇小城镇建设问题

大良镇是农业镇,小城镇建设实行“农民身份不变、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等办法维持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唯一变化的是农民居住地点。村民由平方院落搬入城镇单元楼房,身份仍是农民,那农民的农用具,如拖拉机、三轮车等是如何解决的?进入楼房以后,是否有村民由于耕种不便或者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把农用地进行了抛荒?就是问有没有产生其他什么不好的影响?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0-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在大良镇撤村建居前已经作了考虑和安排。今后,镇里和物业方面将进一步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角度出发,做好相关工作。

谢谢!

武清区政府

大良镇政府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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