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蓟县劳动仲裁是不是太随意了
我于7月6日投诉天津圣光皇冠物业蓟县公司,到蓟县劳动局仲裁科,言称市局管辖,不予受理,和市局新浪微博联系,又归蓟县管辖,回到蓟县仲裁立案。
在津蓟劳人仲字216号裁决书中,蓟县劳动仲裁口头不承认劳动局属于劳动行政部门,书面称本人第一条要求不符合劳动合同法85条的要求,对补偿金不予受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视而不见,让本人承担不利后果,不支持本人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再次视而不见,对涉及工伤保险的3、4、5条认为不属于仲裁范围;对第七条要求认为签字即为本人认可,不知是签收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再次视而不见,认为不属于仲裁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