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09-24

标题:新建小区鑫磊花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我是河西区小围堤道鑫磊花园的业主,我们小区交房已经接近3年,联系云广新里居委会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居委会答复我们说要满足50%的入住登记。

我有2个疑问:

1、《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2008年修订,第十一条

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

(一)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到二年以上。

我们有超过2年的水电费发票和带公章的物业费收据,是否可以证明实际入住达到两年以上?

2、目前小区的实际入住率肯定已经达到并超过50%,可以从物业的收房登记获得,但是因为前期物业对成立业委会有抵触,所以不会提供我们收房登记。请政府能够为老百姓做主,要求物业配合居委会工作调取收房登记证明我们小区入住率达到50%

请政府有关部门能在百忙之中解答一下,我们是应该按照天津市政府颁布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还是居委会的口头说法来成立业委会,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5-09-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挂甲寺街办事处进行核查。截至2015年9月20日,物业公司提供的业主办理入住手续的户数为561户,占总户数的87.8%,另有12.2%的空房。2015年7月3日,挂甲寺街道办事处正式接收鑫磊花园小区;7月6日,云广新里居委会对该小区住户进行了登记,但是居民登记率始终不高;9月,业主向居委会正式提出,要求成立鑫磊花园业主委员会。为尽快成立业委会,云广新里社区居委会对该小区住户进行张贴通知,同时为方便居民登记,居委会还将通知发放到住户家中,截至9月25日,已登记282户。在此期间,云广新里居委会针对鑫磊花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的矛盾,还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派人深入社区居委会,认真听取业主代表的诉求;二是带着业主的书面诉求材料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最终促成物业公司负责人与业主代表见面商谈;三是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业主物业联席会,促使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现居委会正在按照《物业法》做好鑫磊花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期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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