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胡** 提问时间:2015-09-22

标题:关于鑫磊花园无法成立业委会的疑问

您好,我是天津市河西区鑫磊花园的一名业主。

小区物业和业主一直存在矛盾,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存在基础设施差,服务不到位,不作为,找不到负责人,态度蛮横,收费高等情况。而物业则捆绑电梯卡的形式,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从而造成恶性循环。目前已经有几起开车堵塞通道等冲突事件,每天报警若干次,再不停止将对社会产生危害。

业主希望能够成立业主委员会,彻底解决现有矛盾。咨询了居委会的相关人员,居委会以入住率不够或者实际入住不满2年为理由,把问题推给开发商和房管局。很多业主在楼间贴传单,让大家赶紧去登记从而满足入住50%的条件。目前看,小区很多投资业主,很难达到。

鑫磊花园小区已经于2012年底交付业主入住,本人也是与2013年4月14日办理了入住手续,且并不是第一批入住的业主,至今已经满2年有余。根据法律法规早已经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备注:

津政办发 〔2008〕169 号

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的通知

第十一条 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成

立业主大会:

(一)业主入住率达50%以上;

(二)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2年以上。

请问,开发商不去备案,或者晚备案,是不是居委会或者房管局可以认为我们小区不存在,不成立业委会。

也请物价局或者有关部门实地考察一下小区情况,连地都不平,没有绿化,穿着老头衫的退休补差人员的小区是否可以收取2.98一平米的物业费。连个地锁都没有的停车场,是否可以收取800每月的停车费。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5-09-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胡**”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挂甲寺街办事处进行核查。截至2015年9月20日,物业公司提供的业主办理入住手续的户数为561户,占总户数的87.8%,另有12.2%的空房。2015年7月3日,挂甲寺街道办事处正式接收鑫磊花园小区;7月6日,云广新里居委会对该小区住户进行了登记,但是居民登记率始终不高;9月,业主向居委会正式提出,要求成立鑫磊花园业主委员会。为尽快成立业委会,云广新里社区居委会对该小区住户进行张贴通知,同时为方便居民登记,居委会还将通知发放到住户家中,截至9月25日,已登记282户。在此期间,云广新里居委会针对鑫磊花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的矛盾,还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派人深入社区居委会,认真听取业主代表的诉求;二是带着业主的书面诉求材料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最终促成物业公司负责人与业主代表见面商谈;三是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业主物业联席会,促使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现居委会正在按照《物业法》做好鑫磊花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期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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