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县农工委、发改委、别山镇政府核实处理,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据以上部门反馈:为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全面推广使用无烟型煤。无烟型煤具有热量高、燃烧时间长、清洁环保的优点,但须配套使用先进民用炉具方可体现效果。
新型民用炉具推广实行补贴政策,炉型为80㎡的采暖炉免费发放给农户,炉型为其他更大供热面积的采暖炉需农户补交差价,炉具运输、信息采集和安装费用由农户承担。各镇乡人民政府到指定场所领取炉具,发放到户,安装后进行照相信息采集。因运输距离不一,由镇乡政府制定运输、发放及信息采集费用标准,最高不超过50元/台。同时,炉具采取自愿安装原则,如乡镇村统一组织施工队伍,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炉具安装收费最高不超过100元/台(不含配件费用)。为保障炉具正常安装,镇乡适度收取保证金,在炉具安装后及时退还农户。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直接咨询县农工委、发改委和别山镇政府,县农工委电话:29142112,发改委电话:29142419,别山镇政府电话:2973854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