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从山东调档案到天津遇到的问题
我是2013年随军到天津的,户口在南开区,现在在河东常州道街下面的一个居委会做社工,我想把档案从山东人才服务中心调到天津。我去了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告诉我,南开区只给离职的,没有工作的,没有交社保的人员存档案,我这种情况应该找工作单位。我是天津市委托天津市中天人力资源招聘的物业专管员,我们街不负责管理档案。我又去了河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告诉我,天津人社局109号文件,规定户籍所在地负责接收档案。让我回南开或者找工作单位。而且山东人才服务中心要求天津这边的调函必须是人才服务中心的,说是人才中心对人才中心,才可以调档案,我想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