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要进行二手房买卖过户,在网上收到一条消息如下“政策通知:下周一开始 打协议 必须携带买卖双方的中介居间合同 而且将由房管局科长亲自打协议 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打不了买卖协议!大家注意了!自己买卖的打不了协议了,不通过中介房管局不给过户了!” 请问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请问依据的具体法律政策条文?
我最近要进行二手房买卖过户,在网上收到一条消息如下“政策通知:下周一开始 打协议 必须携带买卖双方的中介居间合同 而且将由房管局科长亲自打协议 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打不了买卖协议!大家注意了!自己买卖的打不了协议了,不通过中介房管局不给过户了!”
请问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请问依据的具体法律政策条文?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9月21日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9月21日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房屋过户相关问题,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房屋过户相关问题,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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