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5-09-17

标题:公租房转换申请

局长您好,我叫韩**,户口是南开区天宝路天宝里20号,98年拆迁后一直租房住。去年我结婚了,现在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买不起房子仍然租房住,现我申请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核已经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居室户型房屋配租条件。父母年迈,父亲去年做颈椎大手术,导致肢体二级残疾(有鉴定证明),还有心脏病和前列腺疾病。母亲心脏也不好。父母01年7月在北辰秋怡家园公租房入住,我想为了照顾父母也能兼顾家庭,希望领导能体谅我的困难和孝心,允许我申请在秋怡家园的二居室公共住房。

[附件1]

[附件2]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9-24 是否超时:否

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9月18日

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公租房相关问题,天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已于9月23日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9月2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