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5-09-17

标题:台头镇黄岔村新立大队厕所垃圾池建造在住户墙外

我想说的是关于黄岔村新立大队在和幸福大队住户相邻关系上,把公共厕所和垃圾池建造在了临近幸福大队住户一墙之隔的墙外,对于规划我没意义,但是把厕所和垃圾池建造在他人住户外我相当我气氛。每天厕所和垃圾池的气味严重的影响了家人,臭气熏天。经过几次协调无果,新立大队领导还蛮横的说我们自己的地方,我又没建造在你家地上,我想建造什么就建造什么。别的不说我就想叫县领导给个说话。现在外墙在他们修建中倒塌了。不知道规划局给理他们批准了吗?这个问题我该怎么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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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09-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与您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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