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5-09-16

标题:新购买的商品房出现主体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

我于2014年4月10购买津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合畅园6号楼702室商品房一套,且及时按照开发商要求缴纳各种款项,已取得房管局各项手续,2015年8月30日开发商如期交房,我按照开发商要求缴纳物业,供暖,水,电,各项费用后获得房屋钥匙,与其工程人员共同验收,接收房屋,经检查发现其中一个卧室墙壁长度出现大小头问题,经我测量达到3、8厘米,同时发现了其他几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申诉后,其不能向我提供商品房准入证,也不能保证修复质量!望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及时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09-2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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