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金谷园供热站工作人员对供热管道问题的回复
我是南开区金谷园小区2号楼的居民,之前多次向12319和能源集团96677热线投诉我小区供热管道改造中出现的问题。9月15日下午3点40左右,自称金谷园供热站的工作人员(手机号:13299986431)向我回复如下:
1.针对我提出的进行楼道以及室内供热管道改造施工前应与居民商量,经全体居民同意后方可施工一事,该工作人员称这是天津市政府给的命令和钱,老百姓就应该无条件配合,不需要事先和老百姓商量,并且称之前可能通知了居民,也可能没有通知居民。我对这种回答非常不满意,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以及天津市2010年6月1日施行的《天津市供热条例》规定,事先征得居民同意都是必须的过程。
2.针对我提出的施工后对楼道以及室内破坏装修恢复问题,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予恢复。并且还是声称如果不改管道冬季将不供暖。
3.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恐吓老百姓,声称别和我们玩这些小儿科,爱哪告去哪告去!
我认为供热部门施工违反了《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态度违反了第四十五条滥用职权,请有关部门领导给出答复,并认真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