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4年2月生下小孩,6月份上班后单位通申报取生育津贴。当时我去过街道办咨询,说女职工在小孩14岁以内都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我申报生育津贴时候就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来就没有领到相应那部分津贴。今年我想去办理独生子女,请问怎么去申报及领取独生子女生育津贴?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您咨询的生育津贴报销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为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您咨询的生育津贴报销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为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为其解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为其解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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