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租房公证、经济适用房放宽,限价房价格问题
尊敬的管委:
1、我办理承租公租房时被告知需要去开公证证明,方可领取通知书再进行报名等后续安排,我建议,请取消公证证明,方便收入不高和背景关系普通的百姓好申请,跑腿又花钱不太体谅老百姓不可取。
2、天津的经济适用房我建议取消只针对拆迁户家庭才可以申请,我建议经济适用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无房户家庭,比如,集体户口的家庭也是可以纳入的。
3、我建议限价商品房改成限价商品房,价格是市场价格一半,真正面向城市中的低收入家庭。
以上,请管委调研考虑一下我的建议,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