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转业军人
领导好!
我是一名东丽区的部队转业干部,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转业到事业单位是按照比例安置还是实行一刀切?行政副团以下(包括技术干部)原则上安排到事业单位。
2.第二个问题来了,什么是“原则上”?“原则上”怎么解释?我们这些转业被安置到事业单位的科员,是“原则”以内的还是“原则”以外的(“原则上”出自东丽区军转安置文件)
3.这二、三年转业的军队干部,不论是连职、营职还是技术九级、十级都安排的是事业编科员(我了解到的十来个转业干部)。都安排科员对吗?如果对,那国家《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按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这一条怎么解释。区政府是否可以不执行天津市政府和国家的政策?安排到党政机关的公务员没有这一条。
希望领导过问一下此事。把体恤民情落到实处。
希望网上回复,我们人多看着方便。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