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5-09-06

标题:关于新房交付存在安全质量问题

我是龙胤溪园业主请问领导,在我县的城建集团名下的龙胤溪园小区高层区没有《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包括很重要安全设施不完善例如消防设不能使用等系列问题情况下,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交接手续,时间在2015年1月份。而且对房屋法律意识淡薄的业主们大部分已经办理入住使用。在存在这样的安全隐患下,请问有关部门为什么坐视不理,并且我家房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多次找到开发商未能解决,后来不理不睬。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09-10 是否超时:

您好!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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