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年4月份上交材料报销生育津贴,8月份生育津贴下来,我感觉金额不符,于是打电话咨询和平社保分中心,答复说按自然分娩128天产假报销的,可是我是剖腹产,应该按规定是143天产假,少给我报了15天的钱。现在我不知道如何把15天的钱要回来,恳请有关部门的帮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告知其具体生育津贴报销问题请与参保分中心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告知其具体生育津贴报销问题请与参保分中心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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