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投诉雍泰生活垃圾处理公司
投诉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乡西掘河村以西790米雍泰生活垃圾处理公司,该公司未按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理,导致该区域恶臭污染物超标、水污染物排放超标等问题。该公司涉嫌违反《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选址方面
1、该公司1公里范围内含有西掘河村、基本农田、龙凤河水源(郊野公园1.2公里处)明显与标准4.2之规定相违背。
2、与该公司相邻不足100米便是龙凤河,龙凤河汛期承纳上游北京、河北和本地区沥水的河道,并且向下游曹子里、上马台等乡镇输送灌溉用水。作为一条泄洪河和农业灌溉用水河,其与垃圾处理厂不足百米明显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3、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经环保局评估,而评估的一项内容就是向周边居民进行调查问卷,目前西掘河村的村民对此垃圾填埋场怨声载道,当初没有反对的调查问卷又是如何而来的?是否也像塘沽爆炸案发公司一样存在非法审批?
设计、施工与验收方面
1、该公司并没有在填埋区边界周边设置有效的防飞扬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防火隔离带涉嫌违返5.2规定。
2、该公司并没有设置包围厂区四周的有效绿化隔离带涉嫌违返5.1.6规定。
填埋废物的入场方面
1、该公司对于填埋的废弃物并未进行有效处理,对于混杂的垃圾未经任何有效处理变直接填埋,严重违反相关规定。
运行方面
1、该公司并没有严格按照填埋作业规定的要求对不运行作业面的及时覆盖,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没有加强对作业面的覆盖,
2、该公司没有切实做好防蚊蝇、灭鼠、灭臭工作。
3、该公司没有详实的运行情况记录,对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非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填埋位置没有相关记录,对于环境监测数据没有真实有效的档案记录。
再此恳请环保局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自己的责任,认真查处雍泰生活垃圾处理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本人将保留向上一级环保部门以及环保部进一步投诉举报的权力、保留向行政效能监督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