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建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证存在问题
领导您好
1. 我是武清凤河孔雀城的业主,开发商于7月15日通知业主收房,但准入证是由武清区审批局于21日办结的,开发商当时在没有准入证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强行业主收房,经询问,审批局对此没有任何说法,作为业主觉得,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监管不利,对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希望上级领导能够重视。
2.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武清凤河孔雀城小区总占地面积是17278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3519.39平方米,已超过15万平米,但根据根据天津市建委 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新建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工作中的规定 :在市配套办负责的基础设施配套管理区域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商品房项目,准许使用证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余新建住宅商品房项目准许使用证由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由此依据,武清凤河孔雀城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向市建委申报,武清区审批局和建委违规发放准入证,希望领导引起足够重视,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