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8-28

标题:物业有权设置非公益广告吗

我是颐安西区小高层业主,近期小高层电梯间设置了两块带相框的大广告,经向物业询问,物业说确实存在,但是他们不能清除。我想投诉:第一,作为物业单位,没有权利在业主公共空间设置非公益(收费)的广告;第二,作为物业单位,有权第一时间清除非法广告。第三,电梯间本来就狭小,安装相框类广告,对我们业主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对于1.2的孩子来说,经常会碰到头部。

物业部门明知而不管,是背着业主收费还是有其他不公开的秘密?请区政府部门给予明察。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9-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颐安西区小区的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接到业主反映后,物业已将电梯内广告牌于8月31日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09月0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