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司不安规定缴纳五险,和平河东互劳动监察大队相推诿
本人和泰康人寿天津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注册地在和平区,本人工作地在河东南横街太阳树产业园区泰康人寿天津电话中心。缴纳社保在和平区,工作地在河东区。泰康人寿天津分公司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要求公司补交本人社会保险。本人将该违法行为举报到和平区劳动监察大队,办事人员说应到用工地举报,多次交涉不予立案。后我又到河东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该案,河东劳动监察大队说应到社保缴纳地举报,也不予立案。希望给与解答,指定管理部门,不要让违法单位逍遥法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