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5-08-27

标题:花溪畔物业逾期未整改

您好:

位于武清区下朱庄街花溪畔小区于本月交房,但是物业费取暖费一次性收取两年,上次已询问,属不合理行为,已责成七天内其纠正,但至今仍然未取消收取两年物业费和取暖费的规定,烦请有关部门督查。

感谢!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9-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花溪畔小区的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物业取暖费为代收代缴,物业费由于蓝印户口无法随时联系,故有收两年的现象,正常居住者为收取一年物业费,具体问题物业公司会和业主进行协商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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