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应届毕业生身份界定的问题
根据天津市教委和人社局于2014年10月联合发布的《天津市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毕业生在“办理报到证后,因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办理报到单位变更手续(旧称改派)”的相关要求,以及多次进行电话咨询的结果表明:本人可以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又根据此次公务员考试发布的《政策指南》规定“2013年毕业,可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属于应届毕业生”,本人理应属于应届毕业生。但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却遭到拒绝,而相关工作人员对原因的解释不清楚、不到位,尤其是没有指明拒绝报名的相关政策依据是什么,对本人所讲明的以上情况置若罔闻。
目前,报名工作时间紧迫,如本人确属符合报名条件,但招考部门拒不接受,势必导致错失良机;如本人确不符合报名条件,也恳请给予相应的具体解释和政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