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08-25

标题:关于武清区王庆坨镇取暖费不允许报停的问题咨询

领导,您好!

我是武清区王庆坨镇东胜花园的住户,2009年购买的商品房,

前些天该物业管理人员告诉我,今年取暖费不允许报停,还说有

文件规定,3万平米以下的社区,不允许报停。

我想知道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当初购房没有此类说明,本着

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那现在取暖费为什么就必须得强制缴纳?

为什么就不能报停?

我本人因为长期在外地工作,一年也就能回去几次,所以强制

缴纳取暖费对我不公平。

我的问题是:物业这样做是否合适?如果不合适,我该找谁解决

这个问题。

百忙之中打扰您了,在此表示歉意!

李*

2015.8.25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9-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曹先生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王庆坨镇政府与东胜花园小区负责人沟通了解,该小区因受供暖管道设计所限,暂时无法满足反应者提出的停暖要求。如果您仍有异议,可以找该小区负责人进行进一步沟通了解,也可按照供暖合同相应的规定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王庆坨镇政府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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