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5-08-22

标题:西青区星河荣御一期地下室漏水维修破坏室内装修

我们是西青区张家窝镇星河荣御一期香堤园小区14号楼2门101的业主 在我们装修房间后 发现地下室的下水道又漏水现象 导致地下室榻榻米部分装修材料受潮 联系物业公司修理时 物业要求破坏榻榻米的部分结构 我们认为是由于地产开发商问题导致漏水进而导致修理时对榻榻米结构的破坏 故希望地产公司赔偿 开发商声称物业与地产开发是同一公司 所以我们认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负责赔偿 然而实际交涉过程中 地产物业互相推诿 对业主的索赔要求置之不顾 我们希望房管或相关负责部门介入调查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8-25 是否超时:否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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